社保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?
社保,全称社会保险,是我国为了保障公民基本生活,实现老有所养、病有所医、失业有保障等目标,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,社保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呢?我们就来聊聊社保的那些事儿。
在我国,社保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五十年代,1951年,我国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》,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,标志着我国社保制度的初步建立,此后,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,社保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。
到了1986年,我国正式实施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,这部法律对社保制度进行了全面规定,明确了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,这也被视为我国社保制度正式确立的标志。
我们就分别看看这五个险种的发展历程。
1、养老保险
养老保险是我国最早实施的社会保险险种,1951年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》中,就对职工的养老保险作了规定,经过几十年的发展,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实现了全覆盖,为亿万老年人提供了稳定的养老保障。
2、医疗保险
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,1952年,我国开始实施公费医疗制度,为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医疗保障,1998年,国务院颁布《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》,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,此后,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覆盖范围,实现了全体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。
3、失业保险
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始建于1986年,当时,国务院发布了《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办法》,对国有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作了规定,1999年,我国颁布了《失业保险条例》,进一步扩大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,提高了失业保险待遇。
4、工伤保险
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,1996年,国务院颁布了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》,对工伤保险作了明确规定,2003年,我国正式实施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进一步规范了工伤保险制度。
5、生育保险
生育保险是我国最后一个建立的社会保险险种,1994年,我国开始实施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》,对女职工的生育保障作了规定,2004年,我国颁布了《生育保险条例》,进一步明确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待遇。
经过几十年的发展,我国社保制度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,社保制度已经成为保障民生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,社保制度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,如人口老龄化、社保基金压力增大等,为此,我国政府一直在努力推进社保制度改革,以实现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。
社保制度是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工程,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,我国社保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、从点到面的发展过程,在新的历史时期,我国政府将继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,努力实现社保制度的全覆盖和可持续发展,让全体人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,让我们一起期待,一个更加完善、更加公平的社保制度,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福祉。
